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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铅酸电池企业-江西省环保厅、工信委、卫生厅、安监局联发整治通知
来源: www.qdlups.com   发布时间: 2013-05-2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江西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卫生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江西省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和江西省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的通知》,要求到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拟保留的江西省争风吃醋 到蓄电池企业污综合整治情况将严格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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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卫生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江西省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和江西省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的通知》,要求到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拟保留的江西省争风吃醋 到蓄电池企业污综合整治情况将严格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

通知要求江西省各级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所有拟保留的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和江西省铅酸电池行业(县、市、区)综合整治的验收工作。对整治验收未按标准办理、走过场应付了事,造成重金属污染事故的江西省铅酸电池企业要实施责任终生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企业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江西省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总体思路是:按照“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对一批相关手续齐全、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的铅酸电池行业企业,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规范、提升和整治,使期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型企业;对一批虽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优势,但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促使期迁入园区实现规范发民用工展;对不符合环保、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生产要求、技术装备落后及其他低、小、散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