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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UPS电池进出口应提供哪些资料
UPS电池虽然是UPS电源中的一部分,但进出口时必须区分报关的,有些企业因为对有关法律法规不了解,贸然将蓄电池当作UPS直接报关进出口,这种行为是属于逃避检验检疫行为,检验检疫机构将根据具体情节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蓄电池内部结构有腐蚀性液体,应当危险品运输,进出口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对于首次备案的申请单位,提供《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以及《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中所列资料:
(1)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进口电池产品的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商声明,即电池制造商对其产品汞含量的声明以及汞含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需制造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产品描述,即电池制造商对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说明,以及单体电池的外观照片。(需制造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对于上一年度已取得《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申请单位,须在《备案书》到期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备案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正本
(2)电池制造商对其产品未曾更改结构、工艺、配方等有关制造条件和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书面声明(需制造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