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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铅酸电池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及通知
来源: www.qdlups.com   发布时间: 2013-05-2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保局发-“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冶炼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铅回收率大于95%;再生铅的生产规模大于5000吨/年。本技术政策发布后,新建企业生产规模应大于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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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保局发-“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冶炼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铅回收率大于95%;

再生铅的生产规模大于5000吨/年。本技术政策发布后,新建企业生产规模应大于1万吨/年;

再生铅工艺过程采用密闭熔炼设备,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

再生铅治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污泥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逐步淘汰不能满足上术基本条件的土法冶炼工艺和小型再生铅企业。

2010年3月1日 国家环保局发(HJ519-2009) 废铅酸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铅酸电池资源再生过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

铅回收方法

排放类型

指标

监测频率

监测点位

执行标准

火法冶金

大气排放

粉尘(Pb)

在线监测

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

GB9078

SO2

在线监测

烟气黑度

1次/季

废水排放

PH

1次/季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GB8978

CODCR

重金属(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总镍)

车间和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湿法冶金

大气排放

硫酸雾

1次/季

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

GB16297

铅及铅的化合物

废水排放

PH

在线监测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GB8978

SO42-

重金属(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总镍)

1次/季

车间和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铅酸电池再生铅加收企业环境监测要求

指标

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执行标准

空气质量

日均值

TPS

1-2期/年

厂界

GB3095

SO2

1-2期/年

小时均值

SO2

1-2期/年

季平均

Pb

1-2期/年

月平均

Pb

1-2期/年

土壤

浓度

pH

2期/年

厂界周围土壤

GB15618

2期/年

2期/年

2期/年

2期/年

2011年5月18日 国家环保局发“关于加强铅酸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环境准入,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梁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

五、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七、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八、加强宣传力度,把回收废铅酸电池变成每个公民自觉行动。